利润分配怎么计算?
利润分配怎么算公式利润分配程序是指企业根据法律、法规或规定.利润分配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顺序。
1.非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程序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非股份制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利润分配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权
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利润分配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利润分配但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是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的必要条件。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净利润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为基数.按to%提取。当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利润分配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企业亏损和按规定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本年净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的余额.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即为企业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照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确定应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数额。
利润分配是什么类账户?
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利润分配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利润分配账户按用途和结构分类属于调整账户,是本年利润的备抵账户。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①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②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科目。
③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④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调整账户
调整账户是用来调整有关账户的账面余额而设置的账户。在会计核算中,由于管理上的需要或其他原因,对于某些资产或负债,有的需要用两种不同的数字,开设两个账户来进行记录反映。其中一个账户用来记录反映资产、负债的原始数字,另一个账户用来记录反映对原始数字的调整数字。记录反映原始数字的账户称为被调整账户;记录反映调整数字的账户称为调整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