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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23年第一批钨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解


(资料图片)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及2023年第一批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8号)及相关规定,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研究,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单独下达稀土开采利用指标;2023年度第一批拟分解下达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2390吨。拟预留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1570吨,用于全省控制指标的调剂。具体分解情况如下:

云南2023年第一批钨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公告

文山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温河乡南秧田钨矿的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下同)开采量为589吨;文山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河边钨矿的钨精矿开采量为596吨;文山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大渔塘钨矿的钨精矿开采量为502吨;文山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有限公司马家地钨矿的钨精矿开采量为71吨;文山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有限公司瑶山湾硅石铅锌钨矿的钨精矿开采量为235吨;云南省易门县浦贝矿业有限公司赵普新沟白钨矿的钨精矿开采量为324吨;马关沙嘎底润峰矿业有限公司马关县马白镇沙嘎底铜矿厂的钨精矿开采量为373吨。

对不按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采矿许可证过期、未通过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等原因被有权机关责令停产、严重破坏环境、不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和未纳入指标管理的矿山企业不予下达指标。各有关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矿山的资源储量、开发利用情况、资源利用水平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等,坚持生产规模与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相适应原则,强化特定矿种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日常监管。

云南2023年第一批钨矿开采量控制指标分解情况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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